2020年01月06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以无我精神书写检察情怀

——记衡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儒新

□ 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刘福涛

30年前,从河北大学法学系毕业的陈儒新,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对检察事业的向往,进入了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30年,他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兢兢业业,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乐观奉献、敬业勤勉、谦虚谨慎、激情无我的工作状态;30年,他身先士卒,在检察教育、干部组织、纪检监察、监所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多项检察工作中,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0年,他默默坚守工作岗位,以无我精神书写检察情怀。

恪尽职守是他始终不变的本色

陈儒新坚持把政治学习放在首位,不断改造自己、提升自己。他从检几十年来,始终坚持常态化理论学习,保证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上级和党组布置的任务竭尽全力。近几年来,他协管意识形态工作,业绩突出,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市检察院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被评为全市优秀单位。他常年奔走在调研一线,负责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民营经济司法保护调研、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分析以及各种巡视整改汇报、检察工作报告等文稿的起草,调查研究的政治方向明确、作风深入。他善于做群众工作,掌握了丰富的一手实践材料,所提措施建议,有大局观、有实操性,体现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业务过硬是他对不忘初心的生动诠释

陈儒新曾从事检察教育工作多年,法学理论知识扎实,讲课深入浅出,教学效果良好,为全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付出了艰辛努力,他多次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后从事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充分挖掘队伍潜力,打造队伍的检察特色,紧密联系检察业务,在办案资源分配、重点检察环节监控、重点案件监督等方面,都有建设性举措。2007年至2009年他主持监所检察处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位列前三名。他负责和协管法律政策调研工作以来,在系统内业务刊物上先后发表了《职务犯罪的防控》《从结果犯到危险犯——滥用职权罪客观要件的重构》《刑事判决刑期起止问题的监督》等多篇调研成果,承担高检院《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分析》等立项课题。撰写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民营经济刑事法律风险分析》等文章,有理论支撑且内容丰富翔实,为领导决策发挥了较好的参谋智囊作用。

业精于勤是他对忠诚的执着追求

陈儒新是20世纪八十年代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一直没有离开过市检察院的工作,并且做过多年干部教育、人事管理和干部监督工作,又有经济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法律政策调研等业务工作经历,善于学习钻研,善于思考动脑,善于积累资料,是衡水检察工作的“百事通”。司法改革、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建设、办案监管、执法考评、业务建设等综合性业务工作,既需要有法律专业知识,又要了解检察工作的沿革与发展。除此以外,综合性业务工作又有其自身的复杂性,特别是有职能交叉的业务工作,需要查阅的资料多、掌握的情况全,同时部门协调任务大、独立承办困难,工作任务分配难。而近些年来,由于多重改革叠加,人员分类管理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因素,综合业务部门存在着人员更新快,新进人员上手难的问题,尽管如此,他从无怨言,主动承担,需要其他新进人员学习了解的,则耐心指导帮教。年末岁尾各项工作比较集中紧张时,五十几岁的他,白天奔波于档案室、资料室和各部门收集情况,晚上伏案写材料。经他手出去的各种情况分析、总结报告等,都是与相关业务联系密切、富有检察见地的文稿材料。

陈儒新政治上让组织放心,业务上是行家里手,在他的眼里心里,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他负责的各项工作,多年连续在全省处于先进位次。他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工作,从事检察工作30年仍初心不变、责任不减、本色不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检察事业交上了一份又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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