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立法实现了遂民心顺民意

——访省人大代表郝静

□ 本报记者 张树永 段美

“一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紧紧围绕‘河北发展 人大尽责’主旋律,很好地担负起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做得深厚、扎实。”郝静是一名来自基层社区的代表,她对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感受颇深。

郝静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定或修改一批重要法规,以优秀的立法保障善治。针对我省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方面,及时通过立法推动问题解决和事业发展。从编制立法计划、进行立法调研、起草法规,到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议通过,每一环节都渗透着立法人员、立法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和智慧汗水。

郝静谈到,这次大会上审议的《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两个条例草案,代表们讨论得特别热烈,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把多方面的社情民意带到了立法的殿堂,集众意,纳众智,体现了人民民主,让立法工作实现与党心民心同频共振,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

郝静说,我省人大立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越来越重视法律对社会道德的支撑作用。在很多创制性法规中,实现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美德、法律与公德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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