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渤海新区遭遇车祸受伤住院,受到交警悉心呵护,由衷地表示——
本报讯 (刘茂林)大城县一名流浪汉在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交警视伤者为亲人,多方奔走、协调医院、保险公司、伤者户籍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筹措“救命钱”和寻找亲人,伤者得到悉心呵护,提前康复,在当地被传为美谈。
2019年12月20日21时许,一辆辽宁牌照轿车由西向东在S384省道与一辆三轮车相撞,造成三轮车骑车人张某受伤,车辆损坏。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医院花费抢救费用4万余元。张某妻子带孩子离家出走,张某单身一人,流浪为生,身无分文,肇事方李某给付3000元后因种种原因便不再垫付费用。医院下达了催款通知,事故处理民警一时又无法与张某家人取得联系,只好将情况向大队主管事故的负责人康宁汇报。
康宁果断决定,帮助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大队迅速发出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及时将相关费用划入医院账户。由于事故车辆只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资金远远达不到医院救治费用,于是康宁积极与事故当事人李某会面,向其说明事故责任,告知其虽说可以不垫付医药费,但如果伤者因费用问题得不到更好治疗,后续会产生更多费用。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李某表示愿意为张某垫付费用。康宁又通过张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到了他的亲属,劝说他的弟弟等人到医院陪护照顾。
为了让张某更快地好起来,康宁一有时间就去医院看望他,给他买洗漱用品及牛奶、八宝粥等食品,还给他带来换洗的衣服,陪他聊天。张某跟病友直说:警察忙前忙后的,康警官待我跟亲人似的。
2020年1月6日,张某康复出院,他激动地说:“警察就是我的亲人,我一定像康警官所说,回家过新年,往后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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