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凯 梅瑞)针对近一时期滦平县域发生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投资人资金安全的情况,滦平县检察院日前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
该检察建议从制度、履职、宣传等方面建议两部门,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建立金融活动的备案和信息登记等统计和预警体系;充分履行职责,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强行业普法宣传,对于不合法或者高风险的金融活动和投资形式应及时披露,增强广大群众对于违法金融行为的认知度和识别能力,帮助百姓远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滦平县市场监管局和金融办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整改行动落实检察建议。两部门分别以书面形式回复检察院,对检察建议全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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