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风琴 古孟冬
岁月刻在树木上的是年轮,时代留给人回味的是记忆。
2019年1月10日,对于雄安新区法院人来说,是一个深深刻在脑海里的日子,永恒难忘。这一天,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随着2020年的第一缕阳光照进雄安新区,这座未来之城的规划建设进入“20年代”,雄安中院也迎来了自己的“一周年纪念日”。
一年来,在河北高院的有力指导和倾力支持下,雄安中院全体干警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韧劲,只争朝夕、不断求索,砥砺奋进、履职尽责,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了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扎实开展平安建设 为雄安新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2017年4月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座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的现代新型城区。
建设一座“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新城,在带来无穷发展机遇同时,也在社会稳定、营商环境等各方面对司法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
“雄安中院是因新区的设立应运而生的,努力为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我们中院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雄安中院院长刘光辉的话语掷地有声。
2019年12月31日,雄安中院依法对许某、李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宣判,有力震慑了犯罪。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为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雄安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959件,判处罪犯1204人,其中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57名。
同时,雄安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加强“一乡一庭”建设,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据统计,自2019年以来,雄安两级法院共成功诉前化解纠纷1885件。
融入雄安发展大局 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
2019年4月1日,雄安中院对两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臧某、赵某两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和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1万元。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打造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的目标,雄安中院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截至目前,雄安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0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1件,判处罪犯25名。
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同样也离不开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支撑。对此,雄安中院研究制定了《关于为雄安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从十二个方面对审理执行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为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雄安两级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引导和评价作用,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35件,有效防范和制裁失信违约行为,支持和保护诚信守约行为。
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更需要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为打造“雄安质量”,服务新区创新驱动发展,雄安中院依法审结了一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紧靠雄安中院办公大楼,有一座淡黄色外观的房子,它就是该院设立的“24小时便民诉讼服务站。”据介绍,这是一个无人工、全智能、全天候的诉讼服务站。当事人或律师通过人脸认证,可将诉讼文件存入服务站内的智能文件交接柜中,让递交和接收材料变得更加便捷、灵活、智能。
“设立雄安新区,一定要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叮嘱,雄安中院多措并举,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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