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智勇)邢台市公安机关自2019年11月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截至1月17日,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46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2起,收缴烟花爆竹3012件,行政拘留42人。
邢台警方对全市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及销售部门开展全面检查整治,查堵管理漏洞。1月11日上午,平乡县公安局油召派出所民警排查至李杨村时,发现路边一辆白色厢货汽车旁有人销售烟花爆竹。民警查明,李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私自销售。通过现场清点,民警查扣烟花爆竹共计166箱,违法行为人李某被行政拘留。
在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同时,邢台警方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制贩、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近日,隆尧、柏乡、巨鹿、清河等县公安机关均查处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共行政处罚6人。1月1日晚上,一辆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货车运输一批烟花爆竹至临西县准备贩卖,被临西警方查获,两名嫌疑人被抓获,查扣烟花爆竹80余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