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彬 张社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今,摆在我们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基层司法行政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扎根见效。近年来,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党组以依法治区为统揽,突出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三大任务,提出着力在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实战化等方面实现大提升、大突破、全发力,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大提升
肥乡区作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要巩固既有的创建成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坚持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制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法治肥乡建设水平。规范优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要严格执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通过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必须报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根据需要征求 “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杜绝违法行政。区政府要对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进行审查,特别对涉及全区招商引资涉法事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合法合理。加大备案管理力度,确保依法行政。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专家作用。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注重法治工作在“双招双引”中发挥作用,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着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大提升
2019年,肥乡区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区称号,要发扬成绩,进一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要求,实施大普法格局,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重大节日节点普法宣传活动。注重法治文化引领作用,与文明城创建相结合,继续丰富法治文化公园内涵,打造宪法广场;与美丽乡村同步,用以奖代补方式建设法治广场,最大限度地充实法治文化元素;与文艺创作融合,鼓励法治文艺创作,使法治宣传更生动鲜活、接地气。以入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为契机,继续发扬“法润肥乡、德法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模式优势,实行重点普法、责任普法、精准普法,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集市、农村等着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加大公益普法宣传力度,注重新媒体宣传,发挥肥乡区普法公众号曾经两度获得全国司法行政领域第一名的优势。组织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意识;推进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在天台山村被复核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继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探索有效治理方式,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治理,推动全区农村全域治理。
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大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也是营造更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以“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重点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招商引资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布局。加快解决律师资源不足问题,推进律师资源合理分布、均衡发展,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主要为乡镇、村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下沉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农村、集贸市场设置联络站、设立热线电话,打造“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肥乡区在2014年就按照省定标准建成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律师、法援、人民调解、司法鉴定高效平稳运转。下一步,肥乡区司法局将健全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重点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全面加强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将司法所真正打造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一线综合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巩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实施刑事辩护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微信群管理工作。以打造“随时随地随身”的法律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尽快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完成连接省、市、县、乡四级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通道。加强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使法律服务热线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使广大群众能感受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
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实战化水平大提升
近年来,肥乡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千人行”活动,人民调解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实践中持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已建立24个品牌调解室的基础上,又建立了2个中心调解室,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亮点。2018年8月,肥乡区司法局副局长李超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凸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又赋予人民调解工作新高度、新职能、新定位、新机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高度契合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和内涵,需要将人民调解置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去谋划、去推动,完成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成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础。要建立新时代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调解质量的提高,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意义。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应以“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精员提效”为目的,培养和打造一支社会认知度高、高度自信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数量少、业务精、效率高的实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增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加强是基础。要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组织形式,进行内部改革、整合,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首先,夯实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治作用。其次,推进、推广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确保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不直接流向诉讼环节或其他途径,促进形成“因调而治”。第三,健全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为推手,进一步拓展领域、增加数量。立足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时刻关注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新动向,紧盯群体性热点、难点纠纷,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要实现人民调解的现代化。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多样、面广量大、调解难度高、专业性强的特点,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理论、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需要,必须以新理念、新思维引领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和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肥乡区司法局在建立“民调通”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微信群,在电视台开办了电视调解访谈栏目等。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把治理现代化做实,做到位,全面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实现人民调解既可以“面对面”,也可以“键对键”,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了工作实效和影响力。
(作者分别系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党组书记,邯郸市肥乡区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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