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以姚某为首的盗销“一条龙”扒窃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疯狂作案,给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连续奋战——
□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董洁 史孟贤
1月14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在万达广场举行了被盗手机返还活动。原来,这是该局成功打掉了盘踞在唐山市以姚某为首的盗销“一条龙”扒窃犯罪团伙,抓获多名扒窃、销赃团伙成员,并起获被盗手机400余部,涉案金额50余万元。这些手机被缴获后,警方逐一与失主取得联系,于14日进行了集中返还。
姚氏父子是头目,成员打卡“上班”
2019年10月初,路南警方陆续接到报警,多名群众在路南区市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丢失手机。路南警方高度重视,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净网行动”,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专案组在网安大队配合下,通过侦查发现,几名嫌疑人系累犯,被处理后仍不知悔改,有组织有预谋成规模地疯狂作案,给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打掉这一犯罪团伙,路南警方并未打草惊蛇,而是转为严密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运用多种侦查方式,逐步摸清了这一“小偷公司”的脉络:盗窃团伙以姚某为首,姚某父子组织领导十余人分成多组进行盗窃。
姚氏父子联系收赃人余某销售被盗手机,由姚某的儿子姚某某出面与余某交易。同时,团伙成员以两人或三人一组作案,也有人单独作案。姚氏父子为成员提供摩托车作为扒窃时使用的交通工具,还为他们提供住处,通过经常组织聚餐交流感情,婚丧嫁娶时各成员之间也互相联络。姚某还在成员所骑的摩托车上安装定位器,随时掌控成员的位置。成员们将扒窃手机称为“上班”,并且按时按点出勤打卡;如果不“上班”打卡,必须跟姚某请假。
“小偷公司”猖狂作案有“一套”
在进一步的侦查中,警方掌握了该团伙成员作案的其他特点:
成员作案场所不固定。有时选择人员密集的市场、商业街、商场,有时也选择底商商店,趁行人、购物者、店主不备进行扒窃,作案速度很快。该团伙成员均有扒窃前科,作案手法熟练,发现目标能够迅速得手,每到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很短暂,得手一两部手机便迅速逃离现场,很难被察觉,且使用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既方便接应,也方便流窜。
团伙成员作案时间相对固定。近期天气变冷,人们穿着增多,该团伙称之为“旺季”,认为得手更容易,基本上每天早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都出来作案。
销赃速度快。团伙成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偷完手机后均直接交给姚氏父子。姚氏父子每天晚上收到手机后便迅速联系余某,将全天收到的被盗手机卖掉,绝不过夜,余某收到手机后也会尽快联系买主,通过邮寄的方式尽快销赃。因姚某某给的价钱低,个别小偷还将扒窃来的大部分好手机偷偷卖给秀某,秀某也将收来的被盗手机迅速转卖给余某。他们觉得,即便被抓获,警察也不能查获大量手机,量刑也会很轻微。
交易方式隐蔽。姚氏父子均以现金的方式向成员收购手机,选择不同的地点,由姚某跟余某交易。余某将自己名下的建行卡交给姚某,收到手机后通过转账方式将手机款转进其名下的建行卡,再由姚某将手机款取现。同时,成员与秀某、秀某与余某也均是现金交易。余某将从姚氏父子、秀某处收来的赃机拿到其在某手机营业厅的摊位,向社会贩卖。
13名嫌疑人落网,400余部手机被收缴
为尽快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路南分局刑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全员上案。因该团伙成员均有盗窃、销赃犯罪前科,反侦查意识极强,加之成员之间仅以现金方式交易,抓捕行动十分困难。路南警方再次调集人手,分头开展取证工作,安排警力对唐山市区77起手机被盗案件进行了核实,锁定了嫌疑人的行动轨迹。
路南警方迎难而上,经过两个月的连续奋战,梳理清了嫌疑人的一系列犯罪事实,详细制定了抓捕方案。2019年12月13日晚,集中收网行动开始。路南分局出动警力100余名,与相关部门分成10余个抓捕组统一行动,一举抓获以姚某为首的盗窃、销赃犯罪嫌疑人13名,收缴手机400余部、涉案车辆10辆,涉案金额高达50余万元。由于此次以姚氏父子为首的团伙之前作案多起未被查处,姚氏父子为逃避打击,消极抵抗,编造各种理由以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路南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最终用事实铁证让嫌疑人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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