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图 本报记者 鲍娜军
“认真、执着、严谨、积极”,这是熟悉杨文娟办案风格的人,与记者交流时,对她工作的总结。
杨文娟,现任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自2011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在公诉岗位上承办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
她勇挑重担,在实干中忠诚履职,承办了被“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注水牛肉事件底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央防范办、省委政法委直接督办的陈某某、卞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同时,作为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她先后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0余件。尤其是在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后,面对新体制、新规定以及衔接中出现的新问题,杨文娟积极与监察机关加强沟通,注重解决问题实效,顺利承办了石家庄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第一案及某监委人员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得到领导和上级机关的认同。
勇于担当 严谨扎实做先锋
“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是扫黑除恶中,我们经常面对的话题。快速应对、始终掌握庭审主动,靠的就是严谨扎实的业务工作。”与杨文娟的交流,从谈扫黑除恶工作开始。
马某某等3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是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案件。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杨文娟入驻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办案组,就地开启“五加二,白加黑”的办案模式,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以上。
封闭办案30天后,杨文娟和伙伴们厘清了每一笔犯罪事实,制作完成30万字审查报告,列举侦查提纲50余条,追加涉黑成员一人,追诉漏犯二人,追捕一人,追诉漏罪一起,改变侦查机关定性罪名一起,建议公安机关逮捕一人。
庭审中,面对33名被告人、32名辩护人,杨文娟与其他公诉人一起沉着应对。该案指控的犯罪事实被法院全部认定,主犯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在办案过程中,杨文娟强化监督意识,将深挖“保护伞”作为审查重点,做到案件审查与保护伞线索审查同步进行。经过梳理研判,总结四条有价值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通过省市院两级扫黑办向省监委进行移送。目前,长安检察院移送的四条线索均被相关监察机关立案调查,16人被处理,该做法得到了省市院的肯定。
同时,她还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按照上级院要求,就案件的办理情况撰写案例材料,对马某某涉黑犯罪的五大特点进行总结,并对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的发现和移送机制进行探讨。该案例材料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并评为内部座谈会典型案例,所办理的马某某等涉黑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察微析疑 不枉不纵履职责
“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工作中,杨文娟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办案中察微析疑,严审细查,确保做到不枉不纵。
在办理侯甲诈骗一案中,她经审查发现,侯甲之父侯乙有重大犯罪嫌疑,但侯乙拒不认罪,且侯甲将所有犯罪事实均供述为自己所为,意图替父亲顶罪。她通过深挖案件证据,找到了证人证言中关于侯乙涉嫌诈骗的一条线索,以此为突破口建议公安机关就此补充侦查,终于查实侯乙的犯罪事实,并成功追诉,最终侯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接手袁某涉嫌强奸一案,杨文娟翻阅案卷与会见交流中发现,从案情以及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供述比较分析等条件来看,该案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也无法证实袁某是采用了暴力胁迫等行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强奸被害人这一事实。认真研究之后,杨文娟依法建议对袁某做不起诉处理,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宽严相济 细致调解助和谐
“刑事和解,要与解决社会矛盾、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从保护被害人、关系修复、维护公平正义三个方面进行调解。”办理刑事案件,杨文娟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办法。
在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刘某酒后被妻子激怒,动手打伤妻子。妻子要求离婚,且让刘某坐牢接受教训。但是,刘家尚有三岁幼儿和七十岁母亲需要照顾,如果刘某被判刑,失业是其次,还可能家庭破碎。此案中,刘某确系初犯,事后也后悔万分。看到这些,杨文娟决心要调解好该案。她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对被害人进行耐心劝说,并对嫌疑人进行批评教育,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某作了不起诉处理,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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