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程璇)今年以来,承德市法院系统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创建“无诉讼乡村”活动,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取得较好效果。截至12月20日,该市已创建 “无诉讼乡村”714个。
立足审判调解工作实际,深入调研分析。该市法院系统通过深入乡村摸排辖区基本法治现状,搜集人文风俗、经济发展现状、多发纠纷类型等有关信息资料,准确把握社情民意,结合当前司法工作实际,制定合理有效制度,确保创建“无诉讼乡村”工作的针对性和合理性。
加强协调配合,构建联动工作格局。该市法院系统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无诉讼案件或诉讼案件明显减少,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
注重奖励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该市法院系统对达到标准的乡、村,命名为“无诉讼乡”“无诉讼村”并挂牌;对发生重大刑事、治安、群体性案件的乡村,取消资格。考核分数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并报请、推荐有关部门进行表彰。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提升人民法庭人员素质。该市法院系统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和职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各个环节的衔接,强化信息沟通联络,强化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人民法庭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的常态化联系,提升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该市法院系统结合巡回法庭下乡办案,依托人民法庭和工作人员下乡送达文书的有利时间,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传递司法的声音,不断提升广大村民的尊法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