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翟杰)12月22日,昌黎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昌黎县人民政府房屋登记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昌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武担任审判长,被告昌黎县人民政府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宗振华出庭应诉。该案系秦皇岛市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近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在法庭上与原告平等对话,依法回应诉求,有理有据阐明客观事实。
庭审结束后,该县召开行政应诉工作会议。会上,宗振华表示,近距离参加法院的庭审,切实体会到了司法的公开与透明,直面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场庭审不仅为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能力。
据介绍,此次县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真正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为法院全面推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制度作出了表率。自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昌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加强与行政诉讼当事人沟通联系,增强对行政机关的应诉指导,加大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举措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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