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基层检察院建设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春伊始,省检察院迅即调度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20位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共同支招——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检察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检察队伍的主体在基层,检察事业发展源泉和希望也在基层。最高检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把2021年确定为“基层建设落实年”。
“要强化问题意识,以坚韧不拔的毅力破解基层检察工作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治疗,精准聚焦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认真研究政策,加强工作研判,全力协调解决基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2月26日,省检察院召开会议,调度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在会上开门见山,对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最高检“基层建设落实年”、省委“三基”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怎样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如何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怎样破解基层人才‘难招难留’现象”……会上,省检察院机关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各设区市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和辛集、定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共同交流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探讨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行动举措。
如何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班子作为队伍的“火车头”“领头雁”,其一言一行对所领导的队伍起着决定作用。好的领导班子是做好基层检察工作的坚实基础。
“以换届为契机,持续优化检察长结构,大胆提拔基层干部,推动市、县上下交流、多岗位交流。”唐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宏围绕基层院班子建设话题发表意见。
“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积极开展交流挂职、轮岗培训等工作;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通过专题培训、交流比评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基层院‘一把手’的综合能力。继续加强年轻干部的梯次培养和全方位锻炼,多岗位交流任职。”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志明和邯郸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尚震也分别就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情况交流了各自的经验想法。
如何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业务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和业务是“一根扁担两头挑起”。那么,党建与业务究竟该“怎么融”?省检察院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处长董雁飞对此提出,用好考核“指挥棒”很重要。在考评中注意加强对党建业务融合度指标设置,使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到实处。开展党建业务融合案例评选发布,突出引领示范效应;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活动;组织市级院机关党委书记、基层院检察长“学党史、颂经典、谈感悟”活动,开展上下级院、同级院之间,检察院与相关单位的党建联建联创活动,以活动压实党建责任制,使各项工作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
“深入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努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切实树立‘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理念,并将其自然融入具体办案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以智慧检务建设为引擎,全力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邢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恩泽,辛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滑俊杰围绕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话题分别支招。
如何解决基层“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
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是基层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会上,发言代表围绕“破解基层‘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推动基层院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话题,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畅所欲言。
“降低‘案-件比’,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源;优化检察官配置,完善绩效管理考核。”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伟发言介绍了经验。
廊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胜喜,秦皇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对此也先后提出建议: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政策的作用,缓解人员与办案量的矛盾,以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练、战”培训机制,为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每个院、每个业务条线至少培养出一名省级检察人才,并争取有更多的检察业务人才、检察业务专家涌现出来。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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