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三份检察建议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某某等三人为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户,由于拆迁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先后向邯山区法院提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民事诉讼。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亦未出具不予受理裁定,孙某某等三人向邯山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该院受理后,向法院作出检察建议书,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专题研究案情,并于近日作出立案决定。
王伟洁 刘相林 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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