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5日
第01版:一版

巧结“夺子案” 当事人双方同时送锦旗

□ 讲述:霸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法官 马燕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8月31日,虽然天空下着小雨,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温暖而激动的,因为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夺子案”终于成功调解。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我表示感谢,并送来两面分别写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人心”“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

这是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当时双方年龄尚小未达法定婚龄,家长就按照习俗给他们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其实在“结婚”时,双方父母并不太满意这桩婚事,男方家更是因为给付了女方家不少彩礼而颇有微词,这也为以后的矛盾埋下了种子。

二人在生活过程中不断产生矛盾,女方带着孩子回了娘家。等孩子需要办理户籍登记时,双方就开始为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并多次找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因而成讼。

我刚开始办理这起案件时,就感觉很棘手,因为从与双方的通话中我感觉到了浓浓的火药味,后面一连几次的调解更是频频被带有情绪的双方亲属打断。每当我想和男方本人沟通的时候,男方亲属都会愤怒地说:“你别和他说,他还是个小孩儿呢,我们就能做主。我们不调,要调解得先把彩礼还了再说。为了这彩礼,我们家欠下一屁股债,现在孩子爷爷70来岁了还在打工还账呢。我们家结一次婚,最后媳妇没了,孩子没了,钱也没了,凭什么?”等我和女方沟通时,女方亲属也万般委屈:“当时孩子小,她什么都不和我们说,等我们知道的时候都晚了。要是孩子早点儿告诉我们,我们也不可能让她结这个婚,现在孩子这么小又带一个孩子,多难呀……”

我知道调解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倾听,因为需要让当事人乃至他们的“后援团”把压抑很久的情绪都宣泄出来之后,才能“对症下药”。因此我将他们碎片式的谈话进行了整合,从中去找矛盾的焦点,然后又联系到当地村委会,详细地了解了双方家庭的具体情况以及当时调解的细节,基本上确定了这起纠纷的症结所在。因为庭前调解未果,案件只能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我看着庭审笔录陷入了长久的沉思。因为我也是为人父母,所以面对此类案件,我由衷地希望能通过协商去解决纠纷,而不是单纯地为了结案而结案,这样更能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也更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想到这些,我再次拿起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对孩子的关心爱护出发,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进行劝导,促使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最后在我的再三叮嘱下,双方表示不会再因为之前的爱恨纠葛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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