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第04版:人生

人民法院公告

王爱军:

本院受理原告彭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浩源、董艳丽: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合作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银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永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信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帅: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远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426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郭小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344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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