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东光法院“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化纠纷

近日,东光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开庭的方式,通过“云沟通”成功调解一起有关金融合同借款的纠纷。

被告2017年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银行贷款18万元并进行了房产抵押,后被告未能按期履行偿还义务,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仍剩余3万元未能给付,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了解案情发现,该案涉案金额较小,且被告态度诚恳,也具有还款意向,于是组织原、被告通过互联网开庭这一途径,当庭进行调解。庭审过程中,法官经大量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孟翔 王依琳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4-14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9121.html 1 东光法院“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化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