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付进)为给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泊头市公安交警大队针对“低三拖”违规时间和出行规律进行了摸排,科学、及时调整勤务,开展错时整治、延时整治,遏制“低三拖”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低速汽车(主要是货车,多数为四轮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常被称为“低三拖”。“低三拖”违法闯禁行进入主城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尾气超标排放造成空气污染。特别是私自改装、达到报废标准的“低三拖”上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为禁止“低三拖”进入主城区,交警大队在城乡接合部主要路口和城区主要路段,均设置了禁行标志。交警大队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低三拖”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划分分包区域,责任到班组,责任到人头。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该大队针对“低三拖”行驶规律,对涉牌涉证、违法进入主城区车辆严查严处、顶格处罚,对私自改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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