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常胜)7月29日,阳原县人民法院乡村振兴工作队协助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张某同施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施某某欠张某鸡蛋款3.5万余元。阳原县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施某某在陆续偿还张某一部分款项后剩余2万元便不再履行,张某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本着短平快的原则,将双方集中到执行局,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是,协议达成后,因疫情原因,施某某未完全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今年7月27日,张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施某某履行调解协议。此时,施某某欠张某鸡蛋款8000元。
阳原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与该院乡村振兴工作队苏绩凯进行联系,请其协助执行此案。苏绩凯随同执行干警到达施某某处,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施某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其应负的责任。
在苏绩凯反复做思想工作后,施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将剩余8000元欠款全部支付给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