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
第06版:维权

景县法院悉心调解

历时六年的家事纠纷案结事了

河北法制报讯 (李宁)近日,景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母亲起诉儿子涉拆迁房屋引起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完成钱款交付和办理过户,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赵某与荣某育有三个儿子荣某甲、荣某乙、荣某丙和三个女儿。2016年,荣某与其三个儿子在两名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协议,约定:房屋拆迁家庭产生纠纷,荣某名下的涉案房屋、储物间归荣某甲、荣某丙所有,其二人付给荣某乙房屋装修款等费用20400元;荣某甲、荣某丙负责二位老人的生老病死,每月各支付赡养费100元。协议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只有荣某、三个儿子及村干部的签字。2021年,荣某去世,后其子女又因房产及赡养老人问题闹起纠纷。2022年3月,赵某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其个人财产归荣某乙及三个女儿所有,其后事由荣某乙操办。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荣某与三个儿子签订的协议无效。诉讼过程中,原告赵某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参与本案诉讼,兄弟姐妹六人争夺财产纠纷就此产生。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承办法官认为,单纯地根据协议效力作出判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调解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经详细了解得知,这个大家庭的子女间积怨已久,矛盾较深,对房产分配分歧很大,而且涉案房产不宜分割。法官考虑,因此只能折价房屋分割折价款,“如果双方无法就房屋折价款协商一致,还需要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诉讼、执行程序需要当事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当事人,耐心讲解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让他们充分考虑自身及案件情况,尽量通过和解途径解决纠纷。法官多次组织几方当事人及律师到庭进行质证和调解,采取“背对背”调解、调查走访村干部等多种方式,寻找双方的矛盾症结。

经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促使6名当事人达成协议:房产、储物间归荣某乙所有,荣某乙拿出装修款等费用10200元给付荣某甲、荣某丙,荣某乙给付其他五个兄弟姐妹房屋折价款。当日,荣某乙履行了全部义务,将折价款全额交付当地村委会干部临时管理。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其他当事人将涉案房屋协助过户到荣某乙名下,村干部将折价款给付相关当事人。至此,这起历时6年的纠纷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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