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杨菲与石家庄市远东房地产公司、曹建朝、曹平朝、石家庄大远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9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石家庄市远东房地产公司名下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路(280、282号和合大厦,负一层至地上三层)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魁:
本院受理原告张磊诉你(2022)冀0183民初460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183民初46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毕显国:
本院受理原告杨智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2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媛媛、吴昊:
本院受理原告王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23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蕾:
本院受理原告王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120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伊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张桂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兴隆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池殿文、纪艳利: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也可以向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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