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故城县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验收评估,被评为第二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故城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将节能管理和技术节能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精细化管理相结合、日常节约和源头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科学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并着力实施,突出抓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纸等工作。特别是近两年,该院深挖节能创新空间,聘请专业公司对能源资源消耗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制定整改方案;采取高效节水管理措施,进行水平衡测试,增加尾水循环利用设备,达到良好节水效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有关规定,采购配备新能源公务用车、公务自行车,降低油耗,节能效果明显。 牛敏 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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