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殿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新华区千尺树服装商行诉周殿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田志忠(130107198010071511)、
殷丽芳(130106197902053027):
本院受理的天津市电线总厂石家庄销售处申请执行河北美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105执481号。现天津市电线总厂石家庄销售处依法向本院申请追加田志忠、殷丽芳为本案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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