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 通讯员 郭建刚)“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在银行及时阻止我转款,我辛辛苦苦攒的3万元可就没了。”3月13日上午,家住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尹镇某村的邵某手捧锦旗,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刑警五中队,向该中队民警表示感谢。
原来,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鹿泉分局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防诈骗宣传活动。3月10日上午10时许,该分局刑警五中队民警在辖区某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时,在业务大厅发现一名正在办理业务的中年女子面带焦虑、神情紧张地接听电话。民警听到该女士与工作人员说:“同志,我要转款的账户是保定市公安局的核查账户,麻烦你快一点。”该女子的话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赶紧上前询问。
该女子介绍,她叫邵某,平时靠卖点干果为生。当日上午9时许,她接到自称是保定市公安局户政科的电话,称其涉嫌犯罪,让其将账户内所有资金转移至所谓的“核查账户”内,待查清案件后再返还,对方还要求其不要告诉任何人。
根据邵某的描述,民警判断其正在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民警告知邵某,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核查账户”,也不会要求转账“委托代办”,更不会通过微信、QQ、企业微信等形式,发送警察证、逮捕证、通缉令、传票等文书。凡是在电话中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
通过民警耐心劝导,邵某最终意识到自己正在被骗,并果断停止了转款。事后民警对邵某耐心讲解了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并告知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 ”APP ,增强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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