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副大队长 蔡春海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小艳,你和妹妹就安安心心地读书,学习上有不会的及时向老师请教,如果学费不够了或者家里有什么问题就给叔叔打电话。”3月10日,我又在电话里仔细地叮嘱着小艳。
2021年,我在一次去学校走访的活动中了解到:该校学生小艳一岁时亲生父亲突发疾病去世了,其母李某由于家庭负担过重,无力抚养嗷嗷待哺的孩子,在孩子2岁时改嫁现任丈夫王某,育有一女小燕。但没想到,小燕在2岁时被查出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使本就捉襟见肘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旦夕祸福,难以预测。2019年李某查出心脏问题,东拼西凑借了不少钱,做手术安装了心脏起搏器。同年,王某又出了车祸,伤了4根肋骨,肝脏也受伤,至今夫妻二人都还无法做体力活儿,微不足道的林果业收入也是靠亲友们帮忙回收。
得知小艳的家庭情况后,我内心十分焦急,回到单位便将贫困孩子的情况告诉了同事,同事们表示愿意和我一起资助小艳姐妹俩上学。于是,我联合胡希春、张占军、卢剑、白晓东、付振、李铁全6名同事来到了小艳的家中,详细了解了两姐妹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家庭的实际困难。此后,我们时常为她们送去关怀,并及时帮助小艳家里解决困难,鼓励她们要自信自强、认真读书,积极乐观地面对今后的生活,将来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寒来暑往,资助一直在进行,爱心一直在传递。到现在,我和同事们已经帮助小艳两姐妹近两年,共资助了11500元。用善举感动身边的人,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我愿在帮扶的路上走下去,传递温暖,步履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