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2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黄骅市检察院与七家单位建立健全衔接互促机制

携手共护海洋生态环境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吴建伟 李凤霜 李宴俊)针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出现的案件线索来源单一、执法与司法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近日,黄骅市人民检察院与沧州市海事局、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交通运输局、沧州海警局黄骅第一工作站等单位共同签署文件,建立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联合保护机制,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刑事司法职能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对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共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签署的文件从十个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海洋保护衔接互促机制,内容除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办理反馈、服务保障机制,还针对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海洋自然资源快速补偿修复通道、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刑事犯罪侦查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海洋环境修复金管理使用以及源头污染防控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多方共治、社会监督;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攻坚,发挥好海洋管理协作机制的指引作用,加强检察机关与各单位以及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注重在协作中开展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以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并各自依法高效运行。

据介绍,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模式,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刑事司法职能衔接配合,进一步织牢了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有利于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向配合,凝聚合力,为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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