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2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魏县检察院以“三个到位”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张兰兰 冀旭阳

窨井盖虽小,却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乎人民群众安全感。自最高检制发“四号检察建议”以来,魏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脚下安全”,凝聚各方治理合力,督促加装防坠设施,实现源头防护到位;建立健全窨井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日常管理到位;推动购买窨井盖责任保险,落实兜底保障到位,以“三个到位”推动实现“日常有监管,防坠有保障,意外有保险”,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督促加装窨井盖防坠设施,实现源头防护到位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如何堵住窨井伤人的“嘴”,防止其成为“城市陷阱”,是治理井盖伤人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魏县检察院聚焦“小井盖”,强化诉源治理,延伸检察触角服务“大民生”。

该院组织干警持续开展窨井隐患排查中发现,辖区部分窨井盖没有防坠设施,有的防坠设施出现破损,防坠实效难以保障,一旦由此引发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及时联络召开联席会议,向有关权属单位反馈隐患排查不彻底、综合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全面加强县域管网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在该院的跟进督促下,住建等部门更换、补装破损、缺失井盖463处,加装防坠绳网5677处、防护铁篦8000余个,确保井盖无破损、盖下有篦板、板下防坠落,以篦板和绳网双层防护,给“吃人井”穿上“防坠衣”,从源头上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打通守护群众脚下安全的“最后一公里”。

■健全窨井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日常管理到位

以“小井盖”来关注“大民生”。“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这份检察建议真正落地落实,则需要多部门乃至全社会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2021年4月,魏县检察院主动联系住建、联通、移动、电信、广电、自来水等多家单位,针对走访调研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缺位等具体问题,牵头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出台工作意见。该意见由县住建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交巡警大队、县广电等八家单位联合印发,将涉及到窨井盖管理中的住建、供水、通信等单位纳入其中,明确了各单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责任,扫除窨井盖管理的“真空地带”,实现各类窨井盖的维护、管理无缝衔接和全覆盖。按照文件要求,多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新态势、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强化窨井盖共治共管,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以“我管”促“都管”,让“小井盖,婆家多”成“小井盖,一家亲”,推动形成“小井盖,大保护”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推动建立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兜底保障到位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窨井盖权属关系复杂,其维护管理既非一家之事,更非一时之矢。2021年6月,一小区内因施工挪移井盖造成居民受伤,引起魏县检察院对井盖伤人后赔付问题的关切。

为解决“伤人窨井”赔付问题,做好“四号检察建议”后半篇文章,2021年8月,该院协调各井盖权属单位,共同探索建立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由权属单位按管理数量为窨井盖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县主城区7975个供水、排水、排污、通信、供气等各类窨井盖投保。一旦发生窨井盖安全事故,由住建部门代表权属单位启动保险赔付程序,确保被侵害人第一时间得到保险理赔。2022年8月底,该院继续围绕窨井盖管理,抓好保险保障工作落实,督促各权属单位及时进行窨井盖公众责任保险续保。有保险保障并不意味着日常管理的放松,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倒逼窨井盖权属单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和履职尽责。自建立窨井盖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以来,该县未发生一起井盖伤人事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魏县检察院把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放在心上,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回应群众关切,协调各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持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为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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