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31日
第04版:民生

秦皇岛山海关法院集中为18名被害人发放退赔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3月17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一起团伙盗窃刑事案件的18名被害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7万余元,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2020年10月,张某伙同他人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抚宁区、昌黎县等多地流窜作案,盗窃20余辆电动车。经审理,主犯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退赔被害人邢某等18人的损失共计7万余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人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山海关法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件移送至执行局强制执行。

由于案件涉及被害人较多,有的涉案金额较小,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放松工作要求,而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当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家属释法说理,通过鲜活的案例阐释主动退赃退赔的从宽制度。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家属深刻认识到张某的行为不仅让他受到了法律制裁,而且也给别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最终家属表示愿意帮助被执行人退赔全部赃款。

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18名被害人,安排案款发放事宜。在现场,被害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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