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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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月1日起施行

系全省设区市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我省设区市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立足本市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提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举全市之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并取得初步成效。其中,省定的1274个审批事项,已100%实现全流程网办,审批效率跻身全国“第一方阵”。日益优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了同福集团企业总部搬迁回石,一批大企业来石投资兴业或扩大投资规模。

为了进一步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对标对表先进城市,补齐补强短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市政府也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并写入《石家庄市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相关部门按照立法程序扎实开展专项立法工作,通过立法保障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产业发展环境、法治环境、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66条。《条例》中不少条款具有石家庄特色,比如,将近年来该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阶段性、创新性成果和具有推广意义的探索予以立法确认,将“双盲”评审、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义务监督员制度等写入《条例》,既顺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发展需要,又为改革创新留出充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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