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周若茵
近日,宁晋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3000公里以外的新疆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成功调解结案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梁某于2015年11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李某于2020年起诉离婚后撤诉,但双方仍未和好。之后梁某因刑事案件在新疆服刑,李某便独自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后来,夫妻二人感情彻底破裂,李某再次向宁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梁某解除婚姻关系。
宁晋法院大陆村法庭庭长刘志伟承办此案后,仔细翻阅卷宗,并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意见。因被告正在新疆服刑,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且被告所在监狱暂不具备网络庭审条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刘志伟与书记员多次与被告服刑监狱联系,落实被告的关押地点及办理监狱开庭相关事宜。今年4月10日,刘志伟一行来到被告服刑地,并在当地监狱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刘志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使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确定无复合意愿后,围绕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圆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