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洋)日前,定州市印发关于启用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用了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该印章由定州市司法局负责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市政府负责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调查、交办、移送、决定等监督环节法律文书的出具。该印章在办理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事项和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中,与“定州市人民政府”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近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该市启动行政执法案卷互评互查及集中评查工作,专门查处行政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共收集各类行政执法案卷30余本,案卷评查结束后,首个盖有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问题督察清单将发布至相关执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