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4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酒后驾驶要不得

□ 郭文捷

4月12日晚,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执勤交警将其拦截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身上散发着酒气。经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处罚时,该男子一脸茫然:“摩托车还查吗?我以为骑摩托车不算酒驾。”其妻子辩解道:“就是因为知道喝酒不能开车才骑摩托车出行的。”民警对其错误的观念进行纠正,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告诉他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害。

当执勤民警对其信息进行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男子还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将该男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扣留,并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50元、驾驶证记1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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