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军立 刘晓辉)近日,高邑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老带新,由资深调解员邢国棉与某村法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焦夕强联手,成功化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驾驶机动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告耿某受伤住院。案发后,刘某护送耿某到医院急救,并垫付住院费1万元。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刘某的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各项损失,待保险公司赔付到位后,耿某再将刘某垫付的1万元返还。然而,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耿某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退还刘某垫付的住院费。刘某无奈,将耿某告到法院。
调解员焦夕强接案后,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人耿某了解情况。耿某一听就发了火,觉得自己本来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怎么反倒成了被告。为保证调解工作顺利进行,焦夕强联系了中韩镇驻站特邀调解员邢国棉,向他求教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并请他一起参与调解。
两位调解员一起到田间地头找到被告,首先安抚好他的情绪,随后耐心细致地进行劝导,并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被告尽快将刘某垫付款退还。最后,被告同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案件调解完毕后,原告刘某一再感谢法院特邀调解员一心为民、热忱服务,不因他是外地人而有任何怠慢。被告也表示,经过特邀调解员的普法讲解,学习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心里豁然开朗,打开了心结,对这样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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