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09日
第03版:法案

邻里双方互殴致轻伤

检察官:犯罪情节轻微,可相对不起诉

河北法治报讯 (张珍珍)“今后,我们一定和睦相处,珍惜邻居之间的情分!”日前,广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到案发地开展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李某和王某本是同村邻居,耕地也相邻。2023年6月,李某正在地里浇地,王某和其父亲也在自家地里干活。其间,双方因为浇地的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李某将王某的父亲推倒在地。王某见其父亲被推倒,遂跑上前去与李某发生打斗,过程中王某将李某摔倒至地面。经鉴定,王某父亲腰椎骨折,伤情为轻伤二级;李某胸部肋骨骨折,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和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是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邻居,今后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承办检察官认为,处理这样的案件既要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更要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检察官走进当事人所在的村庄,面对面向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同时,向村里群众了解情况,通过走访,检察官得知双方当事人之后没有发生过争吵,且双方也互相表示了谅解。

该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与王某为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双方系邻里纠纷,并无宿怨,于是对李某和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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