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9日
第03版:法案

追踪清晨拉泔水的电动三轮车

□ 苗文金 曹国庆

7月31日凌晨4时58分,鸡泽县西街村年过七旬的陈老汉早早起床后,拿着烟灰缸去马路对面的垃圾桶倒烟灰。不想他刚踏上公路,就被一辆沿九鼎路西延路段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随即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直至起床的邻居出门,才发现倒在地上的陈老汉不省人事,遂叫来120救护车将其送进县医院进行及时救治。经医生诊断,陈老汉身上有多处骨折和软组织挫裂。

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鸡泽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进行了勘查,发现现场没有任何遗留物。事发时又处于凌晨,路面上无目击者,事故民警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尽管附近有一处公共视频,但当时天色还暗,视频画面模糊不清,仅发现是一骑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所为,根本看不清车辆特征和驾驶人的相貌特征。

为给伤者伸张正义,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办案民警进行大范围的排查工作,并对案发现场视频进行反复筛查,以期找出蛛丝马迹。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在视频资源中发现,当日事发时间段内道路西侧有一辆拉泔水的电动三轮车驶过,可疑的是该车并未从东侧驶出。民警经过实地走访探查到这段道路向北有一条小路,进而猜测肇事车辆在交通事故后选择该小路逃窜。民警随后调取该小路公共视频,从而侦查到肇事电动三轮车踪迹,并锁定了活动轨迹。

为不打草惊蛇,8月2日凌晨3时,办案民警在县城一餐馆地下停车场进行蹲守布控。凌晨5时许,肇事车辆驶入地下停车场准备装泔水时被民警现场查获,驾驶人被当场控制。经询问,驾驶人韩某未取得驾驶证资格,车辆未悬挂牌照。

之后,韩某如实交代了撞人过程。7月31日凌晨,韩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拉泔水行经陈老汉家门前时,将出门的陈老汉撞倒。韩某见此十分害怕,认为天色尚黑,四周无人,遂选择逃逸。

逃逸过程中,韩某多次绕路,试图躲避路面上的红绿灯和公共视频。他以为警方无法查找,便抱着侥幸心理仍然在县城各饭店拉泔水,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隔两日便被抓捕归案。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韩某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处罚,对于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目前,韩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行政拘留。鸡泽大队事故民警对韩某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其因交通肇事逃逸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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