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光辉)近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共同举行“河长制+司法”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与会三方共同协商制发《关于建立“河长制+司法”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将县域内河湖长制管理范围的河湖沟渠纳入协作机制保护范围,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方面开展密切协作,制定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五大机制。在大运河畔、跃进渠东首设立“河长制+司法”生态保护基地办公室,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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