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0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06月29日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3年7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桥西区孔阳街4号孔寨新村(一区)回迁区6-6号住宅楼2-17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8)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124619号),建筑面积131.5平方米。起拍价:974000元,保证金:1948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籍法官,电话0311-66758095,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邦智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董艳红:

本院受理上诉人汝晶因与被上诉人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河北邦智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董艳红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民终641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430元,由汝晶负担。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程马涛:

本院受理原告王秋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27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昆时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家庄浩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登3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广东新百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广银肇亚铝材销售有限公司起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冀0191民初55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河北上品美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建亮与你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申请人杨建亮撤回对你公司的仲裁请求,仲裁庭已做出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282号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