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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3日
河北法制报7月12日讯 (记者 鲍娜军)今天,记者从石家庄市司法局获悉,为深入推动石家庄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该局出台《服务保障石家庄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简称《措施》),内容包括四大类十四条。
高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立法保障,推动《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如期完成。开门立法,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等意见建议;严格合法性审核,防止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带病运行”;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完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坚决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存在。
高标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明确,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明确的“十个严禁”;开展网上巡查和案卷评查。
高效能供给涉企法律服务。《措施》要求,深入开展涉企法治体检,筹建石家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大破产保护力度。强化公证惠企便民服务。深化公证“涉企服务中心”建设,在石市推广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力度,优化司法鉴定服务。建立石家庄市“鉴保联调”服务中心,对保险事故责任等专业领域,依托鉴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法治宣传,将《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计划,深入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企业园区,组织市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
高效率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措施》强调,发挥民商事仲裁主体作用,支持石市仲裁委员会积极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提供非诉解决途径。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出台《石家庄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全流程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监督,依法维护涉企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