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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07月24日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8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长安区义堂路8号国瑞园B11-2-2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 0005836号),建筑面积135.06平方米。起拍价: 912000元,保证金: 1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师法官,电话0311-66758114,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9日上午10时至2023年8月1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长安区祥华街5号高远森霖城(一区)15-3-18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21)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39262号),建筑面积100.26平方米。起拍价:810000元,保证金:81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66758170,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张庆朝、未彦龙、天台典雅贸易有限公司、位于桥东区义堂路8号国瑞园B5-2-23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65291)的抵押权人、承租人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执行人张庆朝、未彦龙、天台典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拟对被执行人张庆朝名下位于桥东区义堂路8号国瑞园B5-2-2301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230065291)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02执11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张庆朝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义堂路8号国瑞园B5-2-2301号不动产。】、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评估报告的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座诉讼服务中心009室。电话:0311-66758121)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下午15时到标的物所在地对拟评估标的物进行现场勘验;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0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异议期为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未到场及逾期未提异议,将被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法官籍东雷,电话0311-66758095;法官王建勇,电话0311-66758121。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塔918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菁: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卿诉王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冀0102民初10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王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亚卿支付货款20015元及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LPR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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