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省拟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01

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

2023年07月26日

河北法制报7月25日讯 (记者 任俊颖 实习生 李晶晶)今天,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条例(修订草案)》聚焦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优化公平有序、预期稳定的市场环境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清单以外领域。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一业一证、证照联办、一证多址改革,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便利准营与退出。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监管系统,实行招投标交易、服务、监管全流程电子化。

在优化周到服务、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标准,建立容缺受理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能够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重复填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立政企沟通机制,解决市场主体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在优化多元保障、融资顺畅的要素环境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建立项目落地保障和承诺办结机制,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和资源,水电气、通信等企事业单位要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要求其公开企业设立的资费标准及办理时限;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差异化的中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立政策集中发布平台,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优化遵纪守法、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方面,《条例(修订草案)》要求,对涉及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下转第2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