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本来是好事,可一迷恋书海的男子却走了邪路,几个月时间,如蚂蚁搬家般从图书馆里窃书——
□ 文∕图 本报记者 鲍娜军
石家庄一男子因为工作压力大、感情不顺的烦恼,便一头扎进图书馆的“书海”里,用读书来消解心中的烦闷。爱读书本是好事,可后来该男子竟想出“奇”招,如蚂蚁搬家般,将图书馆的书一次次搬回了自己家中。从2019年3月至12月,该男子先后盗窃3000余本书。2019年12月27日下午,该男子被民警抓获。2019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报警:图书馆里有人偷书
2019年12月27日17时30分许,石家庄市某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打响了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征街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称一名男子鬼鬼祟祟,涉嫌偷书。
接警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当场控制。很快,民警从该男子所背的黑色双肩包内,查出19本书。经图书馆管理人员确认:全部为该图书馆内的书。
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面对民警的讯问,嫌疑男子一味装糊涂。办案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很快打开案件缺口。一个多小时后,嫌疑男子看着自己难以脱身,说出了自己的居住地址。
民警李建良等人立即带着该男子来到其位于高新区的住处查看。一进屋,民警就被眼前的书堆惊呆了:只见嫌疑人家中的窗台上和桌子上堆放着几十本书,客厅的四五个纸箱子里也全都是书,且本本书籍崭新光洁,包装精美。嫌疑人交代:只有两三本是自己掏钱购买的。
民警发现,在嫌疑人的主卧室高箱床下、次卧室高低床下,均放满了书。七八名民警连夜奋战,终于在次日凌晨3时许,才把嫌疑人所盗窃的全部书籍,整理带回派出所。
清点:被盗书籍达3000余本
2019年12月28日上午,接到通知的被盗图书馆工作人员,陆续来到派出所。大家一起清点,发现犯罪嫌疑人竟然盗窃了3000余本书。
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对其多次进入市区内多家图书馆,盗窃书籍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该男子胡某交代:其30岁,赵县人,大学本科学历,在石家庄某公司从事编程工作,月薪8000余元。从2019年3月开始,其频繁光顾市区内多家图书馆,并利用工作人员的疏忽,频繁偷书,每次偷书的数量不等,少则几本,多则十几本。
自封读书人的胡某,总有一个“传统”观念在心中盘旋:读书人,窃书不算偷。于是,每次作案时,其总是习惯先在图书馆内找到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然后就坐下来看上一会儿,环顾左右,伺机作案。作案后匆匆离开。
提醒:爱读书更应守法
2019年12月28日下午,记者在长征街派出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
身材瘦弱的胡某一直低着头,谈及偷书的事,他非常后悔,说:“就是喜欢看书、喜欢收藏书。”2019年3月开始,由于工作压力加大,处女朋友也不顺利,烦躁之余,他就一头扎进书海,开始疯狂看书,每天都要看两个多小时的书,才能排解内心的郁闷。“我真是鬼迷心窍了。不知道怎样,就试着到图书馆开始偷书,偷了多少次、多少本,记不清了……”胡某说道。
据办案民警李建良介绍,嫌疑人每次作案手法如出一辙,为典型的蚂蚁搬家式盗窃,而且偷的书也不变卖,就在家里堆着,“填补心灵空白”!但是,“文贼”窃书,也是偷盗,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也提醒广大读者:读书本是好事,爱书更应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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