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梅伟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心支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27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孙大光、商敬坤、乐亭县爱稼农果蔬专业合作社、唐山市叁陆伍伍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亭县支行诉商敬坤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各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乐亭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徐全生、张立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38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胡延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38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吕建波、尤小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538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河北亚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泊头市元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你、邓和平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选定仲裁员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及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本会领取以上公告文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15日内选定仲裁员,并与申请人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逾期未能选定,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崔树根、陈庆征为本案仲裁员,潘新生为本案首席仲裁员,并组成以潘新生为首席仲裁员,崔树根、陈庆征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本案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泊头办事处开庭审理(泊头市解放西路移动公司对面,电话0317-8180803),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沧州仲裁委员会
公告
李洪亮: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王立森与你(李洪亮,132902195912090015)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本会领取以上公告文书,经过60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沧州仲裁委员会泊头办事处(泊头市解放西路移动公司对面,电话0317-8180803)开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沧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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