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农民工喜领工程款

□ 本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冯仓福

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已近年关,正是农民工收工结算回家的日子。可是在晋州市司法局疑难纠纷调委会主任李正波的办公室里,几名外地农民工因工程款拿不到手而焦急地等待着。

原来,2019年夏天,这些外地农民工承揽了一部分煤改电工程,到年底完工结算时,因用料价格、材料标准等问题与工程公司出现较大分歧,导致无法结算工程款。打官司拿不出钱,不打官司又要不回钱,农民工们一时犯了愁。晋州市司法局得知此事后,立即成立了由疑难纠纷调委会主任李正波任组长的调解小组,开始介入调解。

调解小组通过反复沟通,取得了农民工们的信任,随后帮助他们把产生分歧的项目一项一项地拉出清单,并针对其中不合理的要求一一加以解释,取消异议。摸清底数后,调解小组找到承揽煤改电的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工作正式展开。通过双方反复核对核实,最后整理出用料计算标准不统一、电线的亏损计算不统一、防冻液加注费用计算不一致等六方面问题。理清头绪后,调解小组多次召集双方负责人一项一项地进行论证。从1月3日到18日,经过半个月紧张有序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为农民工争回工程款195.5万元。

然而,1月19日,在退料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因为农民工有的退料不是整包,公司要扣20%至30%的损耗,近4000元。农民工又找到李正波寻求帮助。李正波再次和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最终减半扣除了损耗。农民工们看到李正波已过了下班时间还在为大家忙前忙后,深受感动。公司负责人也感慨地说李主任像帮自家亲戚一样,真是帮到家了。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1-23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412.html 1 农民工喜领工程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