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杜彦宇 记者 陈兆扬)1月13日,河北某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器材公司)96名工人委托代表专程来到青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解民忧”的锦旗送给法院执行人员,感谢执行人员为他们成功追回了27万余元工资款。
2018年9月,在器材公司打工的96名工人向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器材公司无故拖欠其工资27万余元。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立案调查,认定属实,遂对器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器材公司支付拖欠工人们的工资。器材公司逾期并未履行支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青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县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查认定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合法有效,当即裁定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县法院将器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于是依法冻结查封了器材公司担保人高某名下存款及财产。随后,在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沟通下,今年1月8日,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担保人高某终于同意履行义务,一次性为96名工人支付了拖欠的27万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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