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1日
第02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公安厅下发通知严打疫情防控期间涉医违法犯罪

(上接第1版)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上述七类情形的,各级公安机关接到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报警求助后要及时出警、快速处置,对正在实施伤害医务人员、破坏医疗设备行为的,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对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及时立案、侦查调查,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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