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2月7日上午,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借助远程网络视频,出庭公诉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这是该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次网上开庭进行公诉。
开庭审理期间,两名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视频室参加,合议庭成员、辩护人在法院审判大厅参加,被告人张某某在看守所提讯室参加,庭审四方均全程佩戴口罩,以视频方式进行隔空庭审。整个过程秩序井然,远程视频系统画面和语音传输实时清晰,示证、质证规范有序,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对庭审笔录进行确认,用时约1个小时。整个庭审活动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影响,达到了预期的庭审效果。
第一检察部主任吕岩青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栾城区检察院坚决贯彻高检院、省市院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案件办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办案防控两不误,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科技手段保障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既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活动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图为公诉人员在开展远程视频公诉。旺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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