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王立军)在防疫工作中,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把疫情检查与追逃工作相结合,于2月5日抓获了潜逃18年零8个月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成功侦破“2001·5·27”命案积案。
2001年5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杜某(丰南区尖字沽乡人)因琐事与本村杜某某发生纠纷,持木棒将杜某某及其妻高某打伤,后杜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杜某一直在逃。
其间,丰南区公安局多次组成抓捕组,行程万余公里,组织实施抓捕未果。18年来,主办该案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丰南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杜某的追捕。2019年6月,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云剑行动”中,杜某再次被确定为重点目标在逃嫌犯。丰南区公安局再次成立抓捕组,重新制定抓捕方案,继续深入展开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丰南区公安局在加强疫情严防严控的同时,围绕追逃工作再次部署,要求各单位严密监控,高度注意在外藏匿多年的在逃嫌犯可能迫于全国疫情严密排查压力进而被迫返乡的情况。各追逃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全面布控,动员各疫情检查站口,在检疫的同时不忘追逃。
2月5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杜某秘密潜回原籍丰南区尖字沽乡某村,负责在村口开展疫情检查的人员随即将此情况报告至尖字沽派出所。尖字沽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将杜某抓获。
经审,杜某对18年前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杜某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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