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新冠肺炎交叉感染,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州市人民法院果断决策,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技术优势,使用网上视频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庭审。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于1月14日在深州法院立案,定于2月5日开庭。鉴于该案开庭时间正处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客观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深州法院启动“云上法庭”网上远程开庭系统,审判工作由线下迅速转到线上,并由东安庄法庭法官康彦龙审判。
开庭前夕,康彦龙法官征求了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法官通过微信指导当事人预先下载App,安装电子法庭客户端,登录进入系统,并教授了简单的使用方法。
当日,康彦龙法官和书记员经消毒、测量体温后进入法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线先后宣读了起诉状和答辩意见,向法庭出示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发表了法庭辩论意见,庭审秩序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通过“笔录在线会签”功能对开庭笔录进行了线上核对、签字确认,确保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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