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鹏飞)为充分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2月11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组李守和法官通过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圆满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廊坊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某不当得利一案在桥东法院立案后,法院无法直接送达也找不到被告下落,法官李守和于2019年11月10日进行公告送达,定于2020年2月11日开庭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考虑到当事人到庭参与诉讼会有交叉感染的风险,推迟开庭又会增加当事人诉累,李守和决定调整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改现场开庭为线上微信视频连线,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行使诉讼权利。
2月11日9时,在消毒后的第六审判庭内,法官、书记员佩戴口罩,井然有序地准备着一场没有当事人到庭参与的特殊庭审。法官、陪审员、原告各持一部手机,以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参与庭审。开庭后,法官通过手机屏幕核实当事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通过视频参与陈述事实与理由、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通过网络现场核对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经过近1小时的庭审,一场利用线上微信视频连线进行的诉讼案件得以顺利审理完毕。
庭审结束后,第一次使用微信视频连线开庭的李守和深有感触地说:“在疫情面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我们无法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但是我们可以冲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前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就是我们最大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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