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9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

—— 记有条不紊推进中的我省检察业务工作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树奇

孙继增

“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疫情防控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为提高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贡献检察力量。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在加强检察干警自身防护的同时,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这是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在2月13日主持召开的省院专题会议上作出的强调。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当前正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持续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同步”的既定任务目标。

记者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在积极抽调力量参加当地联防联控疫情的同时,着力于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和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非常时期采用非常手段,各级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采用书面审查与网络办理相结合的形式,充分运用远程提讯、远程提审等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临时改变以往的“面对面”方式讯问询问、审查核实证据、出庭支持公诉,做到了战“疫”与履职“两手抓”、防控和业务“两不误”,确保了检察工作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有序开展、有效运行。

廊坊市检察院建成的远程案件侦查调查指挥平台,实现了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侦查案件和公益诉讼调查案件进行远程调度指挥。其配备的实时通讯侦查调查指挥车、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专用车和调查取证无人机等装备,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对重点场所、重要物资的实时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2月14日上午,在文安县检察院远程多媒体室,运用廊坊市检察系统远程提讯平台,法官对李某某、王某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庭审结束后,法院的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网络向身处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了宣读并确认无误,随后将视频资料封存附卷。一场无须见面的特殊庭审,既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开庭难的实际问题,也防止了羁押期限过长造成罪与刑罚不相适应,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教训,改过自新……”近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如期进行,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受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委托,对未成年人章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双方全程参与并联合开展训诫教育。去年10月,只有16岁的小章到沪游玩,临时起意偷走了被害人停放在地铁口一辆价值30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小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在母亲的帮助下对被侵害方进行退赔,被侵害方出具了《谅解书》。在批捕阶段,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经司法机关同意,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小章在年节前回到了保定。2月5日,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小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开展帮教考察3个月。

2月13日,蔚县检察院心理咨询室开通了青少年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咨询,安排本院心理咨询师接听援助热线和网络咨询,主要针对青少年及其家人开展心理疏导和援助。援助热线开通仅4个小时,就接到了第一个求助电话:一名青少年就疫情期间因焦虑恐慌无法专心学习,向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心理咨询师认真倾听,积极疏导和干预,使该青少年的情绪得到有效缓解。

“鉴于你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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