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省应急管理厅通报2019年度全省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段美)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19年,各县区总体执法质量比2018年有大幅提升,全省未出现“零处罚”县(市、区)。
经统计,全省182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执法检查企业60121家次,查处各类隐患193930起,立案17175起,经济处罚入库23087.71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工3631家,暂扣或吊销证照778家,关闭取缔372家,撤销岗位资质证书44个,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754起。与2018年相比,全省未出现“零处罚”县(市、区),各县应急管理部门在全省执法工作中占有主体地位,同比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通报指出,虽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数据分析看,仍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下转第2版)







